中国(XX地)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行动方案(2024-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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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XX地)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行动方案(2024-2027年)

 

为全面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推进中国(XX地)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更高水平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深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统筹发展和安全,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加强改革整体谋划和系统集成,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更好发挥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推动XX地发挥在西部地区的示范作用。

二、实施制度型开放提升行动

(一)推进货物贸易转型升级。

1. 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能力,推进与中国(西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融合建设,新增XX地特色服务功能。探索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主要贸易伙伴国开展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动贸易单证电子化传输。(省商务厅、西安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争取对符合条件的自境外暂时准许进入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进行修理的货物实施保税,复运出境的免征关税,不复运出境、转为内销的须照章征收关税。(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西安海关、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争取在自贸试验区进口葡萄酒和蒸馏酒,且境内代理商注册地在区内的,贸易商可免于在容器、标签、包装上标示商标或商品名的中文译文以及有效日期、保质期、最迟销售日期。若由于包装、容器问题或易腐成分添加导致上述日期比消费者预期更短,贸易商应作标示。(省商务厅、西安海关、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探索优化国际中转集拼平台运作模式,吸引全球拼箱企业在西安综合保税区和XX地西咸空港综合保税区内设立拼箱中心,允许开展出口拼箱、国际中转拆拼箱等多业态同场作业。争取对由境外启运,经西安综合保税区和XX地西咸空港综合保税区换装、分拆、集拼,再运往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中转货物不检验(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西安海关、省商务厅、西安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 争取对在自贸试验区进口的货物,允许境外出口商或生产商通过其在区内的代理人向属地海关申请预裁定。(西安海关负责)

6. 争取对在境外实施符合要求检疫处理后的特定品类进口货物,简化境内检疫措施。(西安海关负责)

7. 建立商务与海关等部门促进保税维修业务发展协作机制,推进符合条件产品列入国家动态目录,拓展免受目录限制的产品范围,探索开展保税再制造业务试点。(省商务厅、西安海关、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 争取开展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相关进口产品不适用我国禁止或限制旧品进口的相关措施,但应符合国家对同等新品的全部适用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特性、安全环保性能等方面)和再制造产品有关规定,并在显著位置标注“再制造产品”字样。(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西安海关、省市场监管局、西安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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