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保密工作管理办法高校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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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学院保密工作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广东省民办高校保密管理工作指引》等上级保密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保密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职责和义务。全校师生员工要不断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密工作管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二节 保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成立由党委直接领导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为学校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发挥总揽全局、统筹谋划、协调各方的作用,为解决学校保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校长、党委书记、分管安全保密工作的校领导和办公室、有关涉密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保密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第五条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例会组织学习党和国家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研究部署、总结学校的保密工作;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例会每年不少于2次,会议应当作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六条 校长为学校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保密工作负全面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国家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在本校贯彻落实。

(二)监督检查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审核、签发本校的保密管理制度。

(四)为本校开展保密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保障。

第七条 分管安全保密工作的校领导对本校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和监督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制定保密管理制度、保密工作计划,审定保密工作总结。

(二)监督保密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保密检查。

(三)为保密管理办公室和保密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八条 涉密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保密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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