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推进清廉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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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县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县委员会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20224号)要求,确保我县清廉企业建设取得实效,营造全县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要求,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四廉”(清廉政治、清廉经营、清廉文化、清廉监管)融入企业党建、生产经营、规章制度、文化建设和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努力打造与清廉**目标相匹配、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与职工群众愿望相呼应的清廉企业,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经济带核心港口城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城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按照一年全面推进、两年总结提升、五年巩固深化的实施步骤,通过五年的努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企业廉洁文化鲜明、防控体系健全、监督管理规范、诚信守法经营,清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明显,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廉洁从业,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机制,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深入人心,企业整体清廉度显著提升,清廉成为企业的风尚。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清廉政治建设。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新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等廉政建设新部署新要求作为各级国企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筑牢清廉企业建设思想之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国有企业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做好舆情监测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和话语权,坚决反对损害党的政治利益的言行。各民营企业特别是设立有党组织的民营企业要通过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关于清廉**建设要求的学习领会,确保党和国家的决策在企业得到贯彻和运用,推动企业发展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企业;责任单位:县工商联)

2.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功能。切实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重要作用。在国企,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突出政治功能,突出加强企业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强根固魂”工程,深入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推动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以“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为主题主线,围绕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等“五基三化”,推动基层党建“提质聚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设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在企业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通过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定期开展“难点问题书记一线办”等方式,精准对接,精准施策,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民企,党组织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组织开展活动,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升级、经营管理水平提升、营造企业清廉氛围、和谐文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党组织向心力凝聚力。(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企业;责任单位:县工商联)

3.强化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按照建设**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要求,全面推进国企和国有控股企业“党建入章”,对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将党建写入企业章程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指导有关企业修改完善公司章程。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委(总支部、支部)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班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班子中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委员会。研究出台关于**县直属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若干措施,强化党在公司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对企业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情况开展督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真正做到抓在日常、严在平常、重在经常。加强和改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指导国有参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确保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混改企业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国有企业)

4.严格选人用人政治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国有企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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