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各村(社区)倡导成立“红白理事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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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各村(社区)倡导成立红白理事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婚丧礼俗改革工作的有关精神,引导群众抵制不文明的陈规陋习,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在2020年试点推进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的基础上,拟在全市各村(社区)推进实现红白理事会全覆盖,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指导,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大力推进婚丧习俗改革,树立孝亲敬老、厚养薄葬的道德风尚,倡导科学、健康、文明、俭朴的生活方式,切实减轻市民群众的经济和精神负担,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个镇(街道)要建立和健全红白理事会有序运行机制,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实现所属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建设全覆盖。

三、进程安排

(一)宣传发动(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31日)

各镇(街道)要利用重大节日、活动,在村(社区)全面开展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的宣传教育活动。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农民信箱等媒体,采取发放倡议书、张贴宣传标语、发送手机短信、设立公众微信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立红白理事会的重要意义,倡导文明、绿色、节俭新风尚。

(二)建章立制(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30日)

各镇(街道)要指导辖区内村(社区)组织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按规定程序推选产生红白理事会,成立村级红白理事会群众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文明办理红白喜事的自治制度。

(三)督促检查(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将对各镇(街道)成立红白理事会的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检查各镇(街道)是否按要求成立红白理事会,新成立的红白理事会是否按要求发挥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各镇(街道)要指导村(社区)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筹划组织好成立红白理事会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民政办具体指导实施,完善红白理事会章程,切实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来抓。

(二)监督检查、确保实效。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倡导成立红白理事会工作的监督自查,确保迅速有序推进,抓好贯彻落实。要指导辖区内村(社区)规范有序开展此项工作,充分发挥民主,推选村(居)民满意度高、群众基础好的人担任理事会成员,最大限度地发挥红白理事会在促进移风易俗中的重要作用。

附件:《**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样本)

附件:

**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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