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贸行业“强执法防事故”双百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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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贸行业“强执法防事故”双百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和“工贸行业潜在隐患整治攻坚年”的整体部署,结合全市工贸行业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在2023年3月至6月、9月至12月期间,开展全市工贸行业“强执法防事故”双百行动(以下简称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防范安全风险、整治事故隐患为基础,以强化监管执法为主线,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督促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着力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整治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动态实施重大(点)事故隐患“清零”,加强企业生产经营现场安全管理,提升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二、时间安排

行动分两轮开展,从3月至6月为第一轮(第一个百日行动),9月至12月为第二轮(第二个百日行动)。

三、工作任务

(一)工贸企业

1.落实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第21条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2条的规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落实《工贸企业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告知书》相关要求,兑现《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承诺书》)承诺事项。

2.风险管控到位。对照《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手册》(2016版)(烟草、商贸企业参照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全面进行风险辨识,确定风险等级,绘制风险等级四色图,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措施责任清单。具体要求按长沙市应急局相关文件执行。

3.认真排查隐患。对照《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重点事项自查表》开展隐患排查自查,对企业自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并积极整改的,一律不予处罚。整体检查情况须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隐瞒真实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实的企业自查表没记录问题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理。《自查表》中标“★”的检查内容,企业应每日开展检查,并经企业分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形成记录备查。

4.开展应急演练。围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特点和重点风险隐患实际,企业在每轮行动期间要组织一次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或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5.填报信息系统。按照省市规定,及时填报“**省工贸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中的涉企信息,做到数据准确、信息翔实。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6.推进重点工作。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依法完善安全设施“三同时”或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工作,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建设符合企业实际。

(二)乡镇(街道)、园区

1.送资料。对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逐一上门送达《工贸企业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告知书》,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阅读、签字盖章,并收回一份存档备查。同时,督促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签订《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承诺书》,并在本企业醒目位置张贴公示。

2.督自查。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对照《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按照《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重点事项自查表》,全面进行风险辨识,逐项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全面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如实记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重点事项自查表》,企业整体自查情况须报送至乡镇(街道)、园区应急办备查,《自查表》中标“★”的项目由企业每日对表自查,形成记录备查。

3.精培训。根据本乡镇(街道)、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每一轮行动期间内,至少组织一次企业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培训。培训的内容要以动火焊接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起重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涉爆粉尘作业、涉氯涉氨作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外委施工、检维修环节等危险性较大、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管理(安全作业)知识为主。

4.查现场。每一轮行动期间,对照《“强执法防事故”双百行动重点事项检查表》完成对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的生产作业现场“过一遍”的检查任务,督促企业消除安全隐患。检查时,应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并与《“强执法防事故”双百行动重点事项检查表》一并存档备查。

5.严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自查记录之外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或移交有权机关查处。

(三)**新区和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

1.强调度。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园区按辖区属地原则开展行动。每月书面通报工作进度,并报送市应急管理局。督促乡镇(街道)、园区、部门要求报送情况,将本辖区情况及时上报市应急管理局。每轮行动期间,要结合日常执法工作,对照重点事项检查表,按照不低于本辖区工贸企业总数20%的比例,对各乡镇(街道)、园区检查的企业进行抽查,核查其工作落实情况,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并督促改进。既要检查企业自查是否到位,还要核查乡镇(街道)、园区的检查是否认真,杜绝走访式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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