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
便利化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37号),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省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坚持“简政放权、改革创新,对标国际、高效便利,目标导向、协同治理”的原则,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拓展开发平台,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我省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到2020年底,我省进出口海关通关时间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一半以上。
(二)降低进出口环节成本。全面清理不合理收费,通过推广宣传“提前申报”、通关、监管、税收、原产地等改革优惠政策,降低企业进出口环节成本。
(三)优化通关流程和方式。深化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海关税收征管模式及检验检疫作业模式,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到2020年底,我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主要业务应用率达到100%。
(四)完善进出口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通关协作,形成更有活力、更富效率、更具便利的口岸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