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防火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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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期间防火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批示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加强清明期间全市森林防火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及方式

 

“清明”期间,各单位每天要派出不少于5人组成的森林防火志愿队到镇街参与森林防火工作。

 

二、活动范围

 

全市森林防火重点镇街。

 

三、活动要求

 

1. 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严密工作部署,确保各项防火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意识。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加强对学生的森林防火教育,确保他们成为森林防火的积极宣传者和参与者。

 

3. 强化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要加强对林区、墓地等区域的巡查力度,严格管控火源,严禁野外用火和焚烧垃圾等行为。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迅速组织扑救,确保火势得到有效控制。

 

4. 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同时,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扑救。

 

5.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 加强监督检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加强对各单位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加强责任追究。对在清明节期间因工作不力导致森林火灾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通过本次森林防火活动的加强,我们旨在提高全市人民的森林防火意识,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美丽的环境。

 

五、其他要求

 

1.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档案,详细记录每日的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包括出动人员、巡查区域、火情报告等,以便于后续工作的总结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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