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信访举报办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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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信访举报办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随着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基层信访总量呈上升趋势。部分群众因法律意识淡薄,思想上存在“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等误区,增加了信访稳控工作压力,一些信访矛盾没有及时化解,导致上访群众绕过乡镇纪委越级上访。基于此,为彻底化解“重复访”“越级访”“缠访闹访”,XX县纪委从2023年4月来,积极推进基层信访举报办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探索“信访举报三级分类”管理机制,创新“四环七步工作法”规范流程。4-12月,全县初信初访办结率达到85%,越级信访占总量的比率下降10.3个百分点,群众满意度由过去的83%上升到90%,探索出了一条压实基层办信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新路子。

一、主要做法

(一)宏观层面,实行三级分类,压实基层办信责任。

对反映副科级以下一般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件,根据反映频率及办理情况,分为初信初访、复信复访、再信再访三类。

1.初信初访。指尚未经过一次全面调查处理和回复实名举报人的信访举报,由首责单位即问题属地乡镇或部门纪检组织办理,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

2.复信复访。指信访举报经过初信初访办理并回复调查处理情况后,举报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再次就相同问题提出的信访举报。由县纪委联系纪检监察室牵头,采用交叉办信方式,抽调乡镇或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办理,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

3.再信再访。指信访举报经过初信初访、复信复访两次办理并回复举报人后,举报人仍然不满意,再次就相同问题提出的信访举报。由县纪委监察局联片领导带队,抽调县纪委机关干部、乡镇或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办理,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过程中,后一级办信人员对前一级办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核实,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遮掩袒护、履职不力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追责。三次调查核实均按照“两个不同”(即调查组长不同、调查组成员不同)的方式进行,避免人情操作,倒逼压实办信人员责任。

(二)中观层面,紧扣四个环节,明确基层办信要求。

1.信息环节,做到开源“畅”访,将信访动向掌握在基层。通过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渠道,增强群众依法依规信访知晓率。以早发现早解决为导向,采取带案出访、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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