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不满意信访事项第三方评价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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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不满意信访事项第三方评价工作机制

切实破解特殊疑难信访问题

 

尊敬的各位领导:

XX县是一个总人口48万、有13个镇乡的典型丘区人口大县、农业大县,群众信访量多、面宽、任务重,缠访闹访、越级上访时有发生。为了破解信访事项办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难题,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20XX年以来,我县根据中央、省、市信访制度改革和依法治访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建立了不满意信访事项第三方评价“2151”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了一批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较好地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信访形势持续向好。全县共有13个镇乡和18个县级部门组织开展了不满意信访事项第三方评价工作,评价35件,满意度达95%,息诉息访率达到90%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两个平台”同步建,确保评价“全覆盖”

按照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县、乡两级分别成立了评价机构,县级评价机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评价机构负责人,镇乡评价机构由党委主要领导为负责人。县、镇乡分别设立了评价工作办公室,由本级群众工作部门具体承担日常工作。县乡两级分别建立了不满意信访事项第三方人员资源库,人员主要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律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具有较高威信、较强群众基础、较强工作能力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部分网友代表、村(社区)离任干部、信访人的邻里、同事中选择。同时,建立与被评价信访事项相关人员回避制度,保证评价公正性。

二、“一条底线”定范围,确保评价“可操作”

评价范围由县乡两级分别确定,县评价小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国家、省、县、镇乡四级反映出的不满意信访件等纳入评价范围;市上的未纳入是因为绵阳市级也建立了评价机制,运行效果非常好!镇乡评价小组工作范围是经村(社区)调处三次并有调解意见,当事方仍不满意的矛盾纠纷等。我们还确定了一条底线,这就是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政策性群体信访事项、历史遗留问题因时间久远解决问题的客观条件已经缺失的信访事项,不纳入评价范围。

三、“五步闭合”严程序,确保评价“公信力”

一是详细研判。经个人或组织提出的评价申请,应经镇乡评价小组、县评价小组详细研判同意后,才能启动第三方评价机制。二是选定评价人员。当事人、当事单位或矛盾纠纷当事方从第三方人员资源信息库中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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