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著作选读》心得体会-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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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中,多次阐述了关于人民的理论,人民性亦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鲜明的特征。长久以来,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像一条红线贯穿于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理论著作和工作实践中。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更要毫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宗旨,用心用情用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力争审执的每一起案件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一要牢记国之大者,把讲政治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

政治性是人民法院的第一属性,任何时候都要始终保持与党同心同德。在审判执行过程中,既要增强战略思维,跳出案件看审判,跳出法院看法院,妥善解决个案与整体、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在把握全局中推进司法审判工作;又要具备解剖麻雀的精微水准,在处理疑难复杂案件时,善于透过表象把握本质,抓住关键,找准重点,做到趋利避害,牢牢掌控司法工作主动权。在具体的司法裁判过程中,要坚决杜绝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法条主义倾向,坚持用人民群众的满意与否释读法理,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总结法律风险,加强预警研判,发送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寻求人大支持,在执法办案中实现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至上有机统一。

二要正确处理好案结”“事了人和的关系。

案结是基础,事了是结果,人和是目的。实现案结是司法工作的法定职责,追求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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