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身边事”变为“生活中的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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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身边事”变为“生活中的镜子”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作为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手段,“身边事”距离党员、干部最接近、感受警醒最深刻、教育效果也最直观。各地要持续加强警示教育,用好“身边事”这本零距离“活教材”,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有病早治、无病早防,最大程度进行思想淬炼和精神洗礼,方能把“现实中的教训”变为“生活中的镜子”,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深挖教育资源,让“身边事”更有指导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追究一起,“打虎”无禁区、“拍蝇”零容忍、“猎狐”撒天网,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大振。这其中的典型案例,既是纪律教育的生动教材,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能够产生“当头棒喝”“治疗未病”的效果。要勇于正视问题、敢于揭疤亮丑,深化忏悔录运用,明晰违纪违规情节、分析腐化堕落过程、明确严肃查处力度,切忌避实就虚、避重就轻,持续释放执纪执法必严的强烈信号。同时,也要做好“第一手”资料收集,注重留存图文、视频等教育素材,全面揭露失守底线、坠入深渊的“脱轨”根源,教育党员干部防微杜渐、禁于未然。

突出因人施教,让“身边事”更有针对性。警示教育的内容直接决定“惊醒梦中人”的效果,“大呼隆”“一锅煮”的教育方式,难以让党员、干部产生代入感、提升震撼力。只有重点突出、对象明确,才能有的放矢、精准滴灌,起到警醒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要突出分层分类,既突出“关键少数”、也关注“绝大多数”,既紧盯金融、国企等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也聚焦基层治理、教育医疗等民生保障、造福百姓的重要岗位,根据“身边事”发生的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精准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自警自省、慎独慎微,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做到台上台下、人前人后、八小时内外“一个样”,切实提升纪律教育实效性,构建更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注重方式创新,让“身边事”更有警醒性。警示教育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作,必须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探索创新更为有效、更加务实的方法路径和教育载体,才能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利用好法院、看守所、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通过案例教学、现身说法、旁听庭审等方式,近距离感受冰冷的高墙、坚硬的铁窗、忏悔的自责,提升对法律的尊崇、纪律的敬畏,避免“重蹈前车之辙”。同时,要用好网络新媒体平台,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综合运用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材料、拍摄警示教育片、录制廉洁微视频等方式,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深刻认识哪些“红线”不能踩、哪些“防线”不能越、哪些“雷区”不能闯,自觉把铁的纪律刻印在脑海中、体现在行动上,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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