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提醒函公告(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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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提醒函公告(6篇)

 

 


 

关于2022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1)

 

各二级党委,各部门、单位:

2022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按照上级纪委对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提醒

各级党组织要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切实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统筹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既要带头严守纪律,又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

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最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重要时间节点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等礼品,以及利用公共资源和地方名贵特产打着人情往来幌子搞团团伙伙、利益勾兑;严禁公车私驾私用,“私车公养”和借用下属单位、企业、协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严禁收受、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者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购物卡、微信红包;严禁组织公款旅游或用公款支付个人旅游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甚至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支付私人宴请费用,在内部食堂大吃大喝;严禁提供或接受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出入私人会所,虚列开支报销或将违规开支费用交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严禁组织参与隐秘聚会或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或参加黄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三、严肃执纪问责,深化作风建设

校(院)纪委要把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紧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严肃纠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的行为,以具体问题的解决持续推动作风转变。要加大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节礼背后“四风”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置,严查违规违纪问题,确保节日风清气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各二级纪委要落实监督责任,按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如发现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向校(院)纪委报告并根据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关于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2)

 

2022年中秋、国庆将至,为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树新风,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不断巩固“作风建设年”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过节氛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红线,坚决做到“八个严禁”。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新风正气,以优良作风保障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坚决做到“八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烟酒以及名贵特产、特殊资源类节礼;严禁以加班费、奖金、补贴等名义违规滥发钱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组织参加转入私人会馆、私人别墅的违规吃喝;严禁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送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有价证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市直各部门要认真填写值班车辆信息表,经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中秋、国庆放假前报送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派出)机构备案。

二、认真谋划部署,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规矩立在明处,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早部署、早提醒、早教育,采取集体学习、谈心谈话、警示教育、检查抽查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大力营造廉洁节俭过节的浓厚氛围。

三、聚焦“节日腐败”,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纠治“四风”问题,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聚焦“关键少数”、重要岗位,紧盯关键节点、重点场所,突出“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特点,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要密切关注舆情反映和群众举报,对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群众举报、媒体披露等渠道收到、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处置,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释放信号传导压力。要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重申纪律要求,持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xx


 

x市临渭区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工作的通知(3)

 

各中心校、初中、高中、二级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切实维护临渭教育良好形象,现将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有关规定提醒告知如下,望你们遵照执行,严格落实。

一、高度重视,预防在先。中秋、国庆节前,各学校(单位)要针对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迅速部署节日期间廉洁过节相关工作,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并填写提醒告知书、杜绝违规收送礼金承诺书,明确提出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纠正“四风”,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做到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促进节日风清气正。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学校(单位)要聚焦“四风”问题,紧盯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各单位学校负责人,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坚持主动出击,积极开展工作,做到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带头自查、带头承诺,以身作则,作好表率,管好自己和家属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全系统广大教职工要加强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节日里的不正之风,同时,各单位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值班力量配置,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加强门禁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校园安全。

三、加大督查,严格追责。中秋、国庆期间,区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于顶风违纪、有禁不止的,将依规依纪追究责任,既要处理违纪当事人,还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区局将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临渭教育良好形象,真正使广大教职工度过了一个文明、欢乐、祥和、健康的节日。

各中心校校长、初中校长、城区小学校长、高中校长(由辖区中心校负责收集,以中心校为单位)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务必于x月x日x时前将填写的提醒告知书及杜绝违规收送礼金承诺书纸质版报局四楼督查室,逾期未报,区局将进行通报。


 

2022年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函(4)

 

2022年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续推进正风肃纪,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宜提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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