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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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笫一条 为严格办文程序,逐步实现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公司工作效率,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公文处理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公司。

公司公文是指公司在职能行使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依法行使职能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完整。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集团公司办公室是集团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集团公司本部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所属各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所属各公司负责行政综合管理的部室(以下统称:办公室)主管各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 行文规则

第六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笫七条 所属各公司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外,一般不得向上一级政府部门正式行文,须经集团公司统一行文上报。

第八条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九条 向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所属各公司内部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集团公司。

第十条 处室便函为非正式行文,不具备法律效力。

第三章 发文办理

第十一条 发文办理指以公司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具体程序一般包括:(一)主办处室经办人拟稿;(二)主办处室负责人核稿;(三)办公室(综合管理部)格式核查;(四)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司主要领导签发;(五)办公室编号;(六)主办处室校对;(七)办公室统一打印装订;(八)用印;(九) 分发;(十)归档;

第十二条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公文结构层次一般不得超过四层,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 “( 1 )”

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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