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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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三农”工作成果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XX县实现新时代“三步走”的战略支撑。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XX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三农”全面发展新局面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如下决定。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五、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规划引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扎实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跨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2.目标任务。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提出的乡村振兴三个阶段目标,XX县实施乡村振兴新时代“三步走”战略的目标任务是:

到2025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初步构建乡村振兴及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主要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增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构建起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农村路网、水网、电网、通信网等基础保障条件持续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四好村”创建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任务基本完成;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现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基本建成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科技创新水平高、农业质量效益好、三次产业融合深、服务体系建设优、农村生态环境美、乡村善治文化兴、职业农民队伍强的农业强县。乡村产业全面升级,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巩固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加速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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