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人才振兴协同治理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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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讲稿】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人才振兴协同治理检视

 

千秋基业,人才为本;乡村振兴,人才先行。2021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基层实践迫切需要,突出重点,对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进行针对性部署;202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第三章专章阐述了人才支撑的内容。至此,乡村振兴视域下人才振兴顶层设计已经完成。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精神,2021年9月6日,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点措施》的通知,从人才培育、人才聚集、支持政策、组织保障等方面全面回答了人才振兴中“培养谁”“谁来培养”“如何培养”的问题,明确了在乡村振兴中人才培育和组织方面的制度性供给,同时也释放出“人才培育是乡村振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明确的信号。如何推进人才振兴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唯有打破原有乡土人才培育桎梏,创新乡村人才建设体制机制,方能实现通过乡村人才振兴推动全面乡村振兴的目标。

一、乡村振兴视域下人才振兴协同治理的理论溯源

(一)何谓“协同治理”?

现代社会需要新的社会理论进行引导,协同治理应时出现,为政府、市场、社会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了理论基础。“协同治理”(Collaborative Governance)的实践与学术探讨兴起于西方,目前已经成为公共行政领域的热门词汇。它是指在治理理论的基础上强调合作治理的协同性,即处于同一治理网络中的多元主体间通过协调合作,形成彼此啮合、相互依存、共同行动、共担风险的局面,以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其治理过程是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或者公民等利益相关者,为解决共同的公共治理问题,以比较正式的方式进行互动和决策,并分别对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二)何谓“人才振兴协同治理”?

县域中的青年精英群体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从乡村振兴视域下全面梳理人才振兴的相关政策可以看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乡村人才治理是实现人才振兴的重要实践进路;从乡村人才治理的现有学术文献检索可知,协同治理理论对分析和建构乡村人才治理提供了一种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理论视野。乡村振兴视域下实现人才振兴的协同治理,坚持在黨委统一领导下,构建起以政府为主导、农村带头人为主体、企业为保障、党校高校为支撑、便民服务中心为载体的新型协同治理模式,建立一套管用、有效的“政、农、企、校、心”五位一体参与乡村振兴人才治理的协同机制。“政”是指政府和乡村人才振兴政策;“农”是指农村带头人、农村干部、广大农民,他们是乡村人才振兴的主体力量;“企”是指农业企业和生产实践基地;“校”是指党校、涉农院校及科研机构;“心”是指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五者分别为乡村振兴人才治理提供政策保障、资金支持、人才支撑、知识培育、实践基地和经验输出,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协同参与的乡村人才振兴的工作格局,有力有效地支撑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实施。

二、乡村振兴视域下人才振兴协同治理的价值意蕴

(一)从政府主导层面看

一是优化政府职能的现实需要。政府作为职能部门,调动社会力量协同培育乡村振兴人才是客观现实需求。各级政府根据人才振兴的现实需求优化政府职能,提升相关职能和政策输出的精准性和实效性,重塑政府引导乡村人才振兴的治理理念、结构、机制。同时,作为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规划制定者、重要治理者和具体实践者的地方政府,其有赖于科学决策发挥重要的政策调控作用。这也是对乡村人才科学治理、民主治理、有效治理的前提保障,在根本上关乎人才振兴支撑乡村振兴的广度和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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