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关于区域医共体“三通”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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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关于区域医共体“三通”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整合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加快推进医共体“三通”建设,更好地满足群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印发全市市区县域医共体“三通”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区域医共体“医通、人通、财通”建设,以协同服务为核心,以医疗技术为支撑,以利益共享为纽带,以支付方式为杠杆,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区级医疗机构与镇街医疗机构医疗联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能力,力争2022年全区基层就诊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居民健康水平按期达到健康中国**行动计划目标。

二、医共体组建模式

(一)建立纵向联合体系。3个区级医疗机构分别牵头组建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中心卫生院参与的医共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中心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绩效一体化管理。

1.区人民医院与双龙湖、空港佳园、悦桃、龙峰山、9家基层医疗机构(以下简称成员单位)组成医共体。

2.区中医院与双凤王家、石碛、茨路、大隆8家基层医疗机构组成医共体。

3.区妇幼保健院与龙石船、洛茨竹、统景基层医疗机构(简称成员单位)组成妇幼健康医共体。

(二)整合医共体内部资源。医共体内部加快“三通”建设,牵头单位对成员单位实行集中人、财、物等资源管理

为群众提供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等服务。区疾控中心积极参与医共体建设,加强技术指导,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

三、完善区域医共体管理体制

(一)健全医改专项小组管理协调机制。发挥区医改专项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集编办、发改、财政、人力社保、卫生健康、医保等相关部门、医共体牵头和成员单位代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医共体建设发展等重大事项,统筹决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医共体日常监管。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医共体日常管理工作,强化人员下沉、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具体承担医共体建设的筹资、建设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三)完善医共体治理机制。各医共体成立理事会,成员包括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区疾控中心。理事会制定章程、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聘用或解聘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规定各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责任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制定医共体战略目标、发展规划和实施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各成员单位的规模、布局和功能,审议与批准医共体的组织结构、特色专科、人员编制及劳务分配目标计划,帮扶、指导和监督成员单位经营管理。每半年向区医改专项小组汇报医共体运营效果、工作进展和发展目标的情况,并及时请示重大工作、政策和问题。

(四)保持“三个不变”。医共体成员单位机构性质、名称和人员身份保持不变。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程序审批后,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加挂“**区**医院**分院”牌子;其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不变;财政投入机制不变。

四、加强区域医共体“三通”内涵建设

(一)推进技术下沉,实现“医通”,形成服务共同体。

1.推进病种下沉。以基层首诊66个病种为基础,确定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由牵头单位组成技术团队针对基层首诊病种短板实施精准帮扶;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开设联合病房,共建特色专科,开展安宁疗护,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引导服务下沉。(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2.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下沉。坚持 “大健康”理念,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精卫中心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医共体公共卫生职责清单,落实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业务优势,将适宜的公共卫生服务下沉到医共体成员单位,有针对性地补齐成员单位短板。区疾控中心采用驻点培训、现场指导等指导成员单位,提高传染病管理水平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3.推进药事服务下沉。牵头单位统筹医共体内药事服务管理,推行在线处方审核,促进合理用药。建立医共体门诊药房和社会药房联动保障供应机制,开展互联网医院试点,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4.推进服务质量同质化。牵头单位统筹医共体内医疗质量管理,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控制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推行DRG管理,逐步延伸到成员单位;支持成员单位开展等级创建,促进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负责)

5.推进区域内医疗资源共享。继续深化区域影像、远程诊疗中心建设,为成员单位提供远程影像、心电、会诊等服务,形成“基层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格局,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牵头单位建立慢病管理中心,区疾控中心加强指导,支持成员单位相应科室建设,形成防治一体化的慢病健康管理模式。(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6.推进双向转诊服务。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医共体内两级疾病诊疗目录,健全内部和外部转诊管理办法,统筹使用床位、号源等,畅通转诊渠道。(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7.推进医防融合发展。成员单位以“管理、队伍、服务、绩效、信息”融合为重点,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做实做细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牵头单位医生融入家庭医师团队,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打造精品家庭医生团队,探索以健康管理为基础的互联网家庭医生服务新方式。(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推动人员下沉,实现“人通”,形成责任共同体。

1.医共体内人员统筹使用。医共体内人员由牵头单位统筹管理,由成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条件,牵头单位按规定和程序核准招聘方案,统一组织招聘。新进在编人员,户籍关系留在牵头单位所在地,人事档案由牵头单位统一管理。对在成员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表现优秀、业务能力较强的卫生技术人员,可以遴选到牵头单位工作。(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2.医共体内人员竞聘上岗。医共体内统一设定岗位职责,明确岗位条件,实行竞聘上岗。牵头单位制定岗位考核任务,实现岗位聘用“能上能下”。成员单位使用特设岗位,从市级、区级医院引进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制。(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3.医共体内人员下沉服务。严格落实牵头单位医生在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成员单位服务不少于1年的制度。牵头单位选派部分科主任或者临床工作满五年以上、达到中级及以上水平的技术骨干到成员挂职,脱产服务不少于1年,在原单位的身份不变,待遇不降,挂职期满回原单位,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优先晋职、提职、评优、评先。(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4.医共体内规范在岗培训。加强成员单位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有计划地安排成员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到牵头单位进修、培训,特别是产科、儿科、麻醉等短缺人才培养,同时牵头单位选派优秀骨干医生定期到成员单位查房、带教。(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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