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监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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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监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全生命周期质量风险监管,严厉打击医疗器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20xx年xx市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监管,切实防控质量安全风险,不断提升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二、经营监管工作

(一)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1.落实监管频次。对辖区的二、三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确定为一级监管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每年随机抽取本行政区域内30%以上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3年内达到全覆盖。对整改企业跟踪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直至企业整改到位。根据监管需要确定角膜接触镜类和计划生育类产品的检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对本年度和上一年度医疗器械监督抽验不合格的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并严格按照《xx区医疗器械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表》的要素进行逐一对照检查。

2.日常监管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网络销售无证医疗器械和翻新医疗器械、进口销售过期、淘汰的医疗器械、篡改说明书标签标识等不法行为,未建立和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违法进行互联网销售的行为,严查非法经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隐形眼镜等群众使用量大、关注度高的产品,严查对贮存和运输有特殊要求的产品,保证冷藏冷冻的产品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冷链无缝衔接,确保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识要求。

(二)加强企业飞行检查(责任单位:药监二科、各市场监管所)

1.严格落实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飞行检查频次,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家数均不少于20家。

2.飞行检查重点对象:一是市抽、国抽中存在不合格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二是进口医疗器械境内代理人;三是无菌植入类、体外诊断试剂类高风险产品经营企业;四是投诉举报较多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

3.做好飞行检查企业的后处置工作,对于发现的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应责令停止经营进行整改,对涉及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跟踪复查。(三)全面落实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制度(责任单位:药监二科)

采取公告、通知等形式告知企业,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对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开展自查,确保每年自查报告上报率100%,对未及时上报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三、使用质量监管工作

(一)认真执行全面自查规定(责任单位:药监二科)

要督促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查内容主要为是否建立并执行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维护、转让等质量管理全过程的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安全问题等。

(二)全面落实日常监管制度(责任单位:药监二科、各市场监管所)

1.监管频次。对二、三级医院监督检查每年应达到100%的覆盖面,对存在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有特殊储运要求的医疗器械以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实施重点监管,不限监管频次。

2.检查要求。要重点加强对使用单位建立和执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纳入监管档案。同时,根据检查需要,对相关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维修服务机构等可展开延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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