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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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地方建设的可靠力量,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组建以来,始终把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狠抓落实,退役军人满意度逐年提升,现将全市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退役军人安置情况

20XX-2022年,我市共接收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25名,全部安置于行政(参公)单位,其中:副团职1名,团职以下24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中24人安置到市直机关、1人安置到省直垂管单位。

共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役士兵284人,其中朔城区109人、平鲁区26人、山阴县32人、应县58人、怀仁市52人、右玉县7人。284名退役士兵中安置到事业单位188人、中央企业78人、省属企业16人、市属企业1人。

(二)退役军人就业保障情况

20XX-2022年,我市共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86人,累计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1875.61万元,组织全员参加适应性培训,全员征订退役军人事务部研发的电子教材,帮助退役士兵上好返乡第一课,组织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750人,培训学员或者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证书90%以上,就业率也到了80%以上。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

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国家、省安置政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多次作出重要的指示批示,三年累计召开7次全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各级组织、编制、人社、国资委等部门通力合作,协同推进,为圆满完成全市安置任务奠定了基础。

(二)精心编制计划,提升安置质量

三年来,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编制、人社、国资委等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编制和落实退役军人安置计划。在拟定军转干部安置计划时,本着“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安置计划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转业军官的人员、岗位的配备比例从20XX年的1:1.2提升至2022年的1:1.6,安置计划全部为行政(参公)岗位;在拟定以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计划时,不断提高安置岗位质量,市直带头配套事业单位安置计划,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事业单位岗位配备率从20XX年的50%提升到2022年的92%。岗位质量创历年最优,安置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三)强化服务管理,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

按照服务内容个性化、措施精准化、方式多元化思路,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围绕办理落户、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预备役登记、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开展“一站式”服务。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建立健全服务管理机制,组织全员参加适应性培训,推行“岗前实习”全覆盖,帮助退役军人及时了解地方工作性质,掌握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依法依规落实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社会保险、生活补助等相关待遇,全面做好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服务保障工作。

(四)规范操作程序,推行阳光安置

一是严格审核分数。对退役士兵,根据档案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内容逐一核对分数,对军转干部,在核算档案分数的基础上,组织笔试,按照所规定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由本人签字确认。二是及时公开信息。“坚持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安置岗位、安置结果”四公开的原则。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安置信息,保障广大退役军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三是规范组织选岗。严格执行国家、省安置政策,转业军官按照“直通车+积分选岗”模式,开展选岗工作;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按照“提前选聘+积分选岗”模式,按照评分排名先后次序依次选岗,当场签字确认。选岗全程摄像留痕,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选岗结果达到了部队、本人、接收单位“三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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