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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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部署,2017年4月28日至6月中旬,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司法局进行了集中巡察。7月2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局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市委第六巡察组的要求,我局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市司法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六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7月21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组认为,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司法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陈向群、局长张加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由政治部主任周云燕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办公室、计财处、人事处、宣教处、机关党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针对巡察整改主要任务,局党组明确了3个巡察整改工作专项小组,分别负责有关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督查推进,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市司法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18项整改任务、64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其中,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同时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8项、  34条。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8月7日,局党组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后,局党组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专项小组先后召开11次碰头协调会议推进落实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废止、修订或新制定23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党组在决策过程中,对个别重大事项不把关、不监管,局领导出国考察不按规定上会讨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今后市局机关人员随上级团组出国(境),需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严格履行报批和公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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