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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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领导组委托,向会议作《XX省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为推动全县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实现河道健康永续利用,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XX省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根据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条例》专题培训。组成四个执法检查小组,分赴各镇(区、街道)实地检查调研,听取被检查对象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工作报告。邀请部分人大代表(选民代表)、政府分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等召开座谈会,收集建议意见并进行综合分析。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贯彻实施的总体情况

近年来,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照《条例》规定加强河道管护,全面落实河长制,大力开展河道整治,强化巡查和联合执法,高效服务涉水项目建设,河道环境面貌持续改善,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主要表现在:

(一)科学制定规划,完善河道管理体系。先后编制《XX县骨干河道蓝线规划》《XX县生态水系规划》等,建立河道管理保护指标体系。完成全县一、二级河道和部分三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明确河道管理主体职责和权限范围。建立健全河道管理单位,完善河道管理体系。县、镇两级政府切实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河道建设、维修养护、管理运行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政府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河道管理工作。镇(区、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制止违法行为,做好河道的维修养护和清淤疏浚、保洁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制定村(居)规民约,引导村(居)民自觉维护河道整洁,协助做好河道的清淤疏浚和保洁工作。

(二)全面落实河长制,提升河道管护成效。设立县、镇、村三级河长826名,建立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实现等级河道河长全覆盖。三级河长按要求巡河护河,不断发现问题、交办问题、跟踪整改。2021年以来,三级河长累计巡河26万余人次,发现问题8536个,解决问题8071个,问题处理率94.5%。县河长办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问题整改,通过“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不断提升综合治理效。县、镇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参加县人大开展的“问河长”“问局长”“问县长”活动,办结“问题清单”三批次43个交办问题,相关做法在《中国水利报》作了专题报道。探索“河长 +检察长”两长融合模式,办理检察建议书8份,推动解决河道保护管理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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