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组织开展20XX年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按照《XX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县20XX年度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基本情况
我县已划定保护区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计51个,涉及46个镇乡,其中地表水类型的水源地3个,地下水类型的水源地48个。由于供水方式调整和水源地实际情况等原因,5个水源地已停用,同时新增7个水源地,目前已向市政府申请撤销已停用水源地保护区,新增水源地划定保护区方案已上报,待市人民政府批复。
二、水源地划定(调整)情况
XX市人民政府2006年10月31日下发了《关于划定XX市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批准同意了我县48个镇乡52个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方案。2010年印发了《关于取消XX县中心镇和高堰乡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其保护区的批复》,取消中新镇白果湾村、高堰乡福泉村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其保护区。2013年7月1日印发《关于〈XX县XX镇净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同意我县新增XX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方案。
三、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
(一)开展水源地水质动态更新调查。为全面掌握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状况,20XX年组织各镇乡人民政府对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了全面调查,对水源地变更进行了更新调查。
(二)加强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排查和整治。组织各镇乡人民政府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督管理,并对一级、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放口及建设项目开展排查,对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开展综合整治。
(三)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组织各镇乡人民政府完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隔离设施建设,开展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清除、排污口取缔、规范标识标牌等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水源安全防护、生态修复和水源涵养等工程建设。同时,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将部分镇乡的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列入县级民生工程,截至目前已完成19个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