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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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0211213

 

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现新进展、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统领,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一)加强政治建设,抓实党建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引导党员干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聚焦目标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2月24日、7月20日先后2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制定印发《市农业农村委党委2021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以及组织、干部、宣传、统战4个配套工作计划。3月25日、8月7日先后组织召开农业农村委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和中期推动会,总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最新要求,从11个方面,制定领导班子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细化分解90条落实举措。组织签订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责任书,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对“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的督促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程序,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做到末位表态,坚决防止和杜绝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认真落实《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工作规则》和《市农业农村委党委议事决策制度》,提高议事决策质量和水平。指导督促农业农村委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执行议事决策程序,组织开展落实情况集中检查和督查。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力武器,组织全系统基层党支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充分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将双重组织生活参加情况作为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扎扎实实,正常有序,优质高效。

(三)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守政治机关定位,主动用政治建设思维带队伍,用政治机关标准看履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天津市委关于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坚持从小事严起,从具体事做起,通过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汇演、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红色记忆”革命文物展等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纪律和最根本政治规矩来执行,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的明白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邀请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市农业农村委系统部分“两代表一委员”,组织召开市农业农村委系统廉政工作会议,推进落实2021年市农业农村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推进清廉天津建设的意见,组织专题学习,制定《市农业农村委党委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清廉天津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将清廉天津建设纳入农业农村委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内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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