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全市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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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全市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

 

各位企业家朋友,同志们:

“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 3月6日下午, 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就正确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提气鼓劲,让广大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为民营经济走向更加广阔舞台注入了信心和动力。下面,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肯定成绩,正视不足,增强发展民营经济的历史责任感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民营经济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党的创新理论指引,离不开党和政府的扶持帮助。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党提出并实施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国民经济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逐步形成了“一大二公三纯”的所有制格局,私营经济逐渐趋于消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邓小平同志提出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带动全体人民逐步达到共同富裕,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特别是党的十三大提出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党的十五大首次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党的十七大系统阐述了科学发展观,为民营经济发展指明了新方向。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04年全面放开外贸经营权,民营企业进一步融入全球化进程。总之,随着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的不断改善,民营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 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把基本经济制度确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强调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党的十八大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作出一系列重大政策和制度创新。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党的二十大重申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强调“两个毫不动摇”。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明确为做好经济工作必须坚持的经验之一,把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作为2023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之一。这充分证明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长久之策,不是权宜之计,全面彰显了我们党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信心和恒心。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实现历史性跨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民营经济功不可没。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具有“56789”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助力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总体规模和实力实现新跨越的同时,加快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这充分展示了民营经济发展的水平和质量,充分说明了民营经济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充分证明了民营经济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

二、要加强引导,优化服务,着力营造亲密有间、清廉有温的营商环境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明确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鲜明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决策。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这再次宣示了我们党的一贯立场和坚定决心。我们要深刻领会,通过多措并举将其转化为促进“两个健康”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坚持党对民营经济的领导。民营企业是在党的领导下,依靠党的政策和自身努力发展起来的。党的领导是“两个健康”的根本保证。奋进新征程,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的方针政策,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大胆发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各级政府要恪守契约精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益、创新权益和自主经营权,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同时,要完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诉求反映和权益维护机制,尊重和保护企业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努力推动经济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增强民营企业长远发展的信心和加快发展的决心。

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要完善政企沟通互动长效机制,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采取恳谈会、挂钩联系、政企会商等方式,鼓励企业家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企业家的建设性意见和合理诉求,进一步推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让他们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发展。

维护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各级政府要始终保持“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原则,确保各类合规企业在形式上和实质上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破除在审批许可、市场准入、招投标、要素获取等方面存在的显性和隐性壁垒,为民营企业及实体经济发展创造更多便利条件。同时,扩大民营资本投入公用事业的覆盖面,进一步推动产业扶持、技术创新、绿色低碳、税费减免等政策落到实处,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为民营企业开辟更多空间。

大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舆论生态是重要的发展环境。针对社会上出现的质疑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动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否定民营经济地位作用的杂音噪音坚决予以驳斥,把三个“没有变”体现在民营经济发展全领域、各环节,通过政策和舆论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形成有利于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环境和舆论氛围,激发民营企业创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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