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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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改革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轨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我司产业工人主要为船舶船员,因船员工作的特殊性,我司目前仍然实行双轨管理体制,岸基人员与船员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如劳动纪律、工资分配等制度仍未统一。


2.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船员系列的职称晋升按照船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进行,高技能人才如船长、轮机长可以参评交通运输部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最高可评审至正高级职称。


3.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 专、本科学历对待。


船员系列在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时不依据学历区别对待,


基本只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按照申报人所持有的船舶适任证书以及海历换取相应的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副高级以上职称需参加评审。


4.把优秀产业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统筹考虑。


我司已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统筹,本部中层人员及下属领导班子有许多干部曾在司属船舶担任过船长、轮机长职务,拥有高级船长、轮机长职称。


5.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为产业工人终身学习、提升技能提供支持。


 

船员工作的特殊性已要求船员必须终身根据国际相关制度进行知识更新培训,根据国际公约《STCW78/95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及国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等要求,我司确保新一轮船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下属海隆公司共安排参加职务晋升考试培训的船员94人次,共办理各类证书200余本,共安排适任证知识更新培训1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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