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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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法治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是治国理政、实现长治久安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实行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新征程上,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应有之义。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贯通历史、现在、未来,全面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一百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持续探索、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已成为我们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光辉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和大量法律法令,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为建立新型法律制度积累了实践经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国家机构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逐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抓住法治体系建设这个总抓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总抓手,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所作出的巨大原创性理论贡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就是要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纲”,才能“纲”举“目”张。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法治体系建设正确方向,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重大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晰、立场特别坚定。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是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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