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商务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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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规范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水平,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执法大队,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科室(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工作目标

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履行职责,全面加强加油站、油气仓储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及安全监控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良好态势。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

3.《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

四、执法检查范围及内容

1.监管范围。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保民生保安全的工作原则,负责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管检查,重点抓好成品油经营场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汽车销售、限上餐饮业、各大型超市、专业市场等人口密集场所或安全事故易发场所的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2.监管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基本安全生产经营资格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规程及责任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设施及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

(5)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情况;

(6)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7)安全生产许可证件取得情况;

(8)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9)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10)作业场所现场安全情况;

(1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

(12)依法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管检查对象与监管检查任务

1.每季度实现成品油经营场所的全覆盖检查。

2.每年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汽车销售、限上餐饮业、各大型超市、专业市场等人口密集场所组织监管执法检查一次;

3.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进行跟踪复查,直到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为止。

六、监管检查要求

1.认清当前形势,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机制;结合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规范监管行为,确保工作质量,对在整改期间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单位必须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七、加强宣传培训

一是“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一次本局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充分提升监管执法人员自身业务能力和监管执法水平。二是督促企业加大对内部员工培训,做到人人都是安全生产“明白人”。三是加大对法律法规宣传,知敬畏、守底线,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信息报送

(一)企业自查。企业内部全面自查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并于次月5日前将检查存在的问题、隐患及处置情况电子档报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廖羿处。

(二)各科室(中心)于次季度首月5日前将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电子档报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廖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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