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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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落实上海XX区危险化学品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园区生产和运营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和园区实际情况,编制上海XX区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园区安全、平稳运营提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众多、数量巨大、形态各异,生产、储存、使用、运输以及处置等各环节都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同时,危险化学品企业定期开展各种规模的检维修作业,涉及的风险点多、危害后果大。监督检查工作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近年发生事故企业,合理计划重点单位或重点时段检查范围。

(二)加强各监管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与应急等市级职能部门、园区监管部门的检查计划衔接,保证重点单位检查的频次和力度,避免重复检查。对园区投产运行、签订《202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的企业实行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并加强与市、园区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工作的对接和互联互通,推行“双随机”检查。

(三)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对日常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积极、隐患整改不及时等问题和典型隐患,跟踪隐患整改效果,视情采取约谈、通报、抄告、列入“黑名单”等管理措施,并作为重要因素纳入年度考核。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域投诉、举报作用,对重大、恶劣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四)不断完善定期沟通机制。定期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通报、交流园区监督检查情况,研究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形势、趋势,着重分析安全生产重要风险,提出管理对策措施,在重大隐患、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倾向性问题等方面聚焦解剖,不断强化和推动园区监管合力。

三、监督检查的方式、范围、内容和分工

(一)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方式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和《上海XX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规定》,主要分为重点督查、日常排查、联合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

(二)检查范围

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核发许可证)企业,危化品灌装站和涉氯气、光气等剧毒、重点危化品,检维修、有限空间作业以及涉爆粉尘企业为重点检查范围。结合XX区建设工程实际,增加危化企业边施工边生产区域和防台防汛安全等检查重点。

(三)检查内容

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主要检查内容为基础,检查企业落实国家部署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安全生产合规性、责任制度执行、隐患自查自纠、现场管理等情况。按照整治或治理内容,组织开展相关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四)检查分工

监督检查单位、检查频次按《园区企业第三方和安监处检查频次规定》(附件1)执行,第三方按照《XX区2023年度第三方安全巡检南北分区表》(附件2)分工执行。全年第三方计划巡检1592家次,监督检查204家次。

四、监督检查安排

(一)分类检查

将一类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单位,结合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选取部分风险等级较高或发生过事故的单位,联合相关监管部门在重点时段开展检查,对二、三类企业按检查频次开展巡检和监督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核发许可证)企业会同市应急灯部门,推行“双随机”监督检查。

(二)专项检查

1.重点时段专项检查。结合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开展重点时段专项检查。

2.危险XX工艺隐患清零专项检查。对具有化学反应的非许可企业开展危险XX工艺隐患清零专项检查

3.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信息化管理专项检查。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要求,通过“危险化学品仓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信息化管理专项全覆盖检查。

4.国有企业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对部分中央在沪和市属国有企业下属单位开展国有企业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专项检查。

其中3、4项在市应急局统一布置下联合开展。

(三)其他检查

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情况检查等,穿插在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中开展。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第三方巡检工作的指导力度

加强对第三方巡检公司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第三方安全巡检工作会议,通报巡检情况、隐患整改率等情况。督促第三方及时登录网站输入隐患信息,对第三方机构的巡检计划、执行和巡检频率、巡检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并作为年度业绩考核和聘用依据。

(二)持续推动以危险化学品企业为主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结合标准化建设开展和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主体责任,根据风险分级情况,实行差异化、精细化分级动态监管,构建园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长效工作机制。

(三)督促央企、地方国企和外企(含中外合资)等集团公司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

会同市和园区相关职能部门对大型国企和外企(含中外合资)等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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