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XX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   

 

2023年XX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省安委会“65条”、市安委会“78条”硬措施,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减少或避免一般事故,及时发现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农业行业安全水平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农药、畜禽屠宰、畜禽养殖、饲料兽药、渔业领域、农田工具房、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主线,加强防控治理、严格监管督查、狠抓责任落实、夯实基础保障,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力争不发生农业安全生产事故。

一、全面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

认真落实《XX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莞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XX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方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每季度召开一次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纵向网格化监管体系方案》要求,切实构建市镇两级农业领域职责,层级分明、到岗到人的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主体责任、基础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监管工作

(一)开展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落实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按照我市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方案的安排,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完善镇、村渔船网格化管理制度,做到包船到人,按照六个100%(出海渔船100%检验、出海船员100%持证上岗、安全检查100%实施、安全规程100%执行、防台要求100%落实、涉渔“三无”船舶100%清理)要求,确保“七个不出海”(不安全、不出海;证不齐、不出海;无保险、不出海;不报告、不出海;不跟帮、不出海;危险天、不出海;有隐患、不出海)。二是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机制,在册渔船100%实施监督检验,逐步解决渔业船员缺配等问题。加强渔船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保障渔业船舶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三是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整治。严格落实《广东省“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处置办法》等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三无”船舶从事捕捞、海钓等行为,加大从事非法活动的涉渔“三无”船舶扣留、拆解力度。加强对乡镇涉渔“生计”船舶的安全生产管理。四是实施防御台风期间渔船回港柴油补助机制。按程序及时发放2022年防台风期间海洋渔船回港柴油补助。

(二)开展渔业养殖常态化检查。一是检查水产养殖基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情况,落实养殖户安全意识主体责任。二是检查水产养殖基地(场)、育苗车间、用电、电线线路铺设等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定期开展检查。三是检查用于水产养殖的发电机、增氧机、抽水机等机械设备,渔业过冬棚,设施大棚保温和充氧、供暖、加热、照明设备等是否存在漏电隐患。四是检查水产养殖基地(场)工作人员涉水安全防护、生产用船配备救生设备及人员落水救助措施情况,养殖场配备灭火器、救生器材等情况。水产养殖基地(场)养殖水域周围有无安全警示标志。五是督促养殖单位在销售运输搬运装卸过程中注意交通安全和搬运装卸安全,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不得违规使用机械设备。注意防火、防盗,严防因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安全事故。六是不定期组织水产养殖基地(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开展教育培训,多形式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

(三)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与教育培训。加强媒体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座谈会、横幅、简报、宣传栏等宣传形式在渔区和渔港,深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广泛宣传商渔船防碰撞、“不安全、不出海”和渔船安全生产“六个100%”等渔业安全生产知识。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在休(禁)渔期间,对渔船船员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在日常检查中,向渔民群众宣传渔业安全生产知识,通过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指挥系统不定期发送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加强渔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四)进一步加强渔业船舶管理机制,防范化解商渔船碰撞安全风险。压实船东船长主体责任,继续深入推进商渔船防碰撞宣传教育,推广“商渔船长面对面”交流活动等经验做法,严防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加强安全教育,落实渔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渔民群众参加渔船船员资格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持证率。加强我市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化解商渔船重大风险,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实施“平安渔港创建达标”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XX市平安渔港创建达标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落实依港管船、依港管人、依港管安全,打通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确保“港规范、船可控、人平安”。指导沙田镇、虎门镇编制本镇渔港、渔船避风锚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先锋、新湾渔港建设。

三、扎实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

(一)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老旧残拖拉机牌证注销和报废工作。按照《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16877-2008)等有关规定,动员使用年限超过10年、已达报废条件的老旧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申请注销和报废。在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集中公告3年以上未参加年检拖拉机,限期参加年检,仍未参加年检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告注销其牌证。二是持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省安委会“65条”、市安委会“78条”硬措施,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

(二)开展无牌无证拖拉机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交警组织开展拖拉机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严查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拼装改装,特别是逾期未检验、反光贴缺失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完善微耕机安全监督管理。各镇街要继续完善属地微耕机监管台账,落实镇村(社区)监管责任,定期开展微耕机作业安全巡查工作,做好巡查日志保存和统计工作,严防安全措施不全的微耕机作业和使用,教育使用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四)开展农机年检和示范村构建。一是开展年检服务。全年分4期开展检审上门服务,为当地农户办理拖拉机登记注册和年检及拖拉机驾驶人员考证培训,从源头上加强监管。计划现场发放宣传单张、播放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录像、现场接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机手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等知识。二是创建农机安全示范村。按照《广东省“十四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在全市开展创建“农机安全示范村”活动。

四、督促、指导畜禽屠宰、农药生产经营、兽药饲料、有限空间、农业设施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一)屠宰企业安全监管方面。一方面,结合屠宰行业特点,督促屠宰企业加强屠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督促尚未清理无害化处理池的镇街,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快清理工作进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屠宰场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加大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企业予以整改,确保我市屠宰企业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我市定点屠宰场安全生产意识,督促屠宰企业按照要求在场区显眼位置粘贴、悬挂安全生产标语,营造良好的生产氛围。组织全市定点屠宰场安全员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员的业务水平,同时督促屠宰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演练和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



预览阅读已结束,您可以加入注册会员点击下面链接下载,如果付款成功后无法下载,请联系客服
已获得当前内容,可直接下载
立即下载
特惠升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