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专项经费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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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专项经费的请示

 

区政府: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海绵城市建设是上海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水环境,推进城市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2016年4月,上海市成为第二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市政府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注重顶层设计,从体制机制、政策标准、试点项目等方面系统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为加强规划引领,进一步做好本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市建委于2018年1月31日给区政府下发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函》[沪建综规(2018)68号],要求各区应于2018年7月底前完成本辖区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我委根据区政府要求落实此项工作,委托上海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着手编制我区的海绵城市规划。目前我委在区规土局、环保局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相关规划编制工作正顺利进行,可望7月底前完成规划的初稿。

为完成市里今年所布置的任务,经与相关部门、市市政院等沟通,初步锁定了具体金额,现特向区政府申请落实我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专项经费230万元(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以上请示当否,请示。

 

附件:

1、《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函》[沪建综规(2018)68号]

2、上海市市政院《静安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及重点区块实施方案》报价

 

 

   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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