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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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疆

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2001年,国家将这一天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之际,我们迎来了第七个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遵守法律首先要遵守宪法,弘扬法治精神首先要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宪法,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在新中国成立XX年的风雨征程中,宪法不断与时俱进,焕发出勃勃生机,在维护国家政权和社会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实现方面,发挥着持续而强大的生命力,它维护并体现着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凝聚并保障着全体人民的社会共识,为我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远景目标的实现保驾护航。

就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正式确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核心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并将其创造性地运用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之中。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中明确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这一科学论断为我们阐明了宪法与依法治国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宪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与依法治疆的前提与基础,依法治国与依法治疆有赖于宪法的充分实施。

新疆,作为多民族聚居、多文化交汇、多宗教并存的地区,在全疆范围内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的各个领域;增强各族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特别是权利义务意识,在充分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宏观背景之下,推进全面依法治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新疆的生动实践,因此,认真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对推进全面依法治疆,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疆法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XX年是及其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迎接世界百年之未有大变局,我们即将迎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胜利,开启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让我们在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把一切工作纳入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之内,在全州水利系统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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