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电商培训推动创业就业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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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电商培训推动创业就业的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农村电商在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我省农村电商发展,聚焦人员培训、创业就业、品牌打造等关键环节,着力打通农村电商发展全链条,激发释放农村电商在扶持创业、吸纳就业、脱贫增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结出丰硕成果。

(二)工作目标。到2021年末,全省农村电商应用水平显著提高,多层次培训体系基本建立,创业就业服务不断优化,品牌影响力快速提升,带动创业就业效果更加明显;推动有条件的村至少扶持1个农村电商品牌,实现“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高标准培育农村电商经营管理精英和品牌(产业)带头人,重点倾斜覆盖老区、苏区、民族地区和省定贫困村;全省开展农村电商培训5万人次以上,带动农村电商创业就业10万人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农村电商技能人才院校培养力度。推动技工院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实施示范性专业建设,将电子商务类专业纳入省级重点、特色专业申报范畴并给予资金扶持倾斜,建立涵盖预备技师、高级工和中级工的完整电商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技工院校和电子商务企业尤其是行业大型骨干企业在校企双制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合作办学、技能竞赛、技术研发等各方面的深度合作,提升电商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发展农村电商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人社部门牵头负责)

(二)大规模开展农村电商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将农村电商培训纳入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电商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作用,积极开展农村产品上行有关包装、设计、宣传、网销等实操技能培训。建立农村电商技能培训标准及大纲,开发专业培训教材,明确培训内容和课程规范等。建设农村电商网络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开发远程培训课件,开展免费远程培训。建立完善电子商务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对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条件,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以及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人社部门牵头负责)

(三)提升农村电商初创人员创业能力。实施农村电商创业培训专项行动,完善农村电商基础理论以及开设网店、微店、网络营销等实操性课程。依托技工院校、各类培训机构及行业协会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创新“课堂培训+创业实训”、“创业培训+专业技能”等模式,开发一批农村电商创业(培训)实训项目,按规定组织评审后纳入创业培训补贴范围。推广培训下乡入村、远程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推动优质资源城乡共享,提高农村电商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人社部门牵头负责)

(四)培育壮大农村电商“一村一品”人才队伍。组织举办省级农村电商精英训练营和市级农村电商“一村一品”带头人提升班,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电商品牌(产业)带头人。重点扶持地方特色明显、发展潜力足、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农村电商经营者或通过“上网触电”可快速实现转型提升的农产品实体企业经营者,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资助。其中,参加省级精英训练营的给予1万元资助,参加市级带头人提升班的给予5000元资助。培训对象由各县区组织推荐,名额分配向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省定贫困村倾斜。鼓励农村电商品牌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人社部门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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